《德州市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月起施行

大众新闻 贺莹莹   2026-06-02 20:40:40原创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德州市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围绕明晰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特殊保障、健全联动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并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是全省首部规范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的地方政府规章。

德州作为全国医养结合场所试点推广地区,已有86家医养结合机构实现规模化运营。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监管职责边界不清、机构主体责任不明、自我管理缺乏统一依据等问题。为此,该市出台了《规定》。

《规定》共20条,主要从四方面作出制度安排。一是明晰责任体系,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与工作边界,强化牵头与配合责任衔接。二是强化源头治理,立足医养结合场所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频繁等特点,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等制度,并对新建、改造场所提出消防技术要求,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生活用房的楼层设置、疏散设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突出特殊保障,科学规范建筑布局、避难设施、安全疏散辅助器材配置标准,强化失能、半失能人员应急疏散与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健全联动机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隐患移送、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全流程衔接。

在日常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生活用房应当优先布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和三层;疏散通道应当满足担架抬行和轮椅推行需求。设置在其他楼层的,应当采取设置可以自动关闭且关闭后具有烟密闭性能的门、同层设置避难间等防护措施。高层病房楼应当在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避难间。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二层的医养结合场所,应当按照核定使用人数配备担架、轮椅、呼救器、自救呼吸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大众新闻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尹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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