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招考院提醒培训机构 营造良好考试外部环境

烟海e家    2026-06-03 07:44:18

烟台融媒6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6月2日,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提醒,要求培训机构为夏季高考营造良好的考试外部环境。

各机构要做好考生诚信考试法纪教育,务必告诫考生,考试作弊已纳入刑法的范畴,替考、作弊、携带手机、偷拍试题等作弊行为可能造成违法犯罪严重后果,不可有违纪作弊的念想、不可存侥幸心理,要帮助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各机构不得对涉考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考后不违规传播涉考信息,不以虚高测试练习成绩误导考生,引导考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理性分析考试得失。要引导考生通过合理途径反映疑问或诉求,按照各级招考机构公布的申诉途径及准考证打印的联系方式进行申诉反映问题,以免耽误处理时间,同时也要教育考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更不要在公共平台传播未经证实的传言。

各机构在做好考生诚信教育的同时,也应做好自身诚信表率,不向考生兜售违法作弊器材,不鼓动、不诱导、不组织考生作弊;不进行“保录包过”“押中试题”“提前知题”等涉考信息违规宣传;不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信息;不超经营范围或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不在学校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各机构统一送考时,要使用具有运营资质、检验合格的车辆,要有专人全程跟车,要合理安排出发时间,以应对修路改道等各类情况引发的交通拥堵。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各机构应悉心提醒考生,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应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烟台市教育部门举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校外培训监管科:0535-2101871,市教育招生考试院:0535-2101806)。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