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项违法事实,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03 17:02: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5月18日,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涉“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一大队。

内容显示,2026年3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孙旭光、孙文博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的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朝阳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时发现:
1、该单位地下第一层水力警铃反馈信号线路故障1处,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2、该单位地下第二层东侧常闭式防火门开启1处,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对此,处罚机关给予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朝(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63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国安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范宇恒,由国安(北京)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则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2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建一,李建一还同时任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华坪国安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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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