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需处理好五对关系丨第1落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学有道 |  2026-06-04 08:00:00 原创

张浩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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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需处理好五对关系

□ 高 帆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底色。“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这既意味着我国农业的发展目标是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也意味着“十五五”时期是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的关键阶段。

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既具有战略的重要性,也具有时间的急迫性。在明确目标定位之后,推进路径和操作方式就成为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从实施角度看,我国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本质是在特定的制度环境和技术条件下,不同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组织创新、要素配置等经营活动,向市场提供涉农产品或服务,进而增加经营者收益,并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多个环节、多种要素和多类主体,农业发展必须关注这些多因素之间的关联特征和结构关系。由此延伸开来,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必然涉及内涵确定、实施载体、推进主体、主要方式、保障条件等方面,需要处理好如下五对关系。

规模扩展和结构优化的关系

对于我国这样人口超过14亿的大国而言,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首先意味着农业生产和经营的规模需要扩展,这是大国经济现代化进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在需要。这里的规模扩展不仅包括农林牧渔业的生产规模需要增长,而且意味着农业经营的种类需要扩充,例如,农业产业扩展到海洋经济中涉及食品供给的系统,扩展到农业产前研发、产中管理、产后营销等环节。“大产业”这个表述,本身就包含着规模增长和范围扩展,以此为夯实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粮食安全水平提供坚实基础。

除了规模扩展之外,“大产业”更加强调结构优化、层次增多、效率增强、能级放大以及在全球范围的竞争力提升。换而言之,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需要“跳出农业谈农业”,需要立足于现代化强国建设来定义农业的发展内涵。特别是,从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看,我国农业必然要从要素密集投入的生产方式转向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生产方式;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和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的逻辑看,我国农业必然要从食品供给主导的经营体系转向食品供给和服务产品供给兼顾的经营体系。

就此而言,我国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意味着农业发展思路、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等的系统重塑,在建设中必须处理好规模扩展和结构优化的关系,在规模扩展中凸显结构优化,在结构优化中促进规模扩展,避免将这一进程等同于现有生产和经营方式的线性外推。我国在针对农业发展作部署时明确要求“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即强调了这一建设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规模扩展和结构优化等内涵。

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系

产业发展不能凭空进行,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依赖若干条件,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这一建设过程,首先需立足于农业的禀赋条件或独特优势,与城市部门、非农产业形成分工格局,进而为城乡要素和商品交换提供前置条件。相对于其他部门或产业,我国农业存在着一系列的比较优势,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国是世所罕见的文明未曾中断的国家,农耕文明独特且历史悠久;我国具有人口和地理超大规模的特征,农业产业形态丰富;农业是人与自然紧密结合的产业,农业生态资源极为充裕;我国正处在城乡结构快速转变阶段,农业科技创新的应用场景丰富等等。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些比较优势体现的是禀赋条件或资源特征,它们构成了农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我国要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必须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禀赋条件意义的比较优势转变为市场运行意义的竞争优势。这种转变的大致过程是:将农业领域的独特资源转变为农业从业者可以经营的独特资产,进而转变为市场上适销对路的独特产品,最终转变为可以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独特资本。资源-资产-产品-资本的转换过程是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的基本逻辑,也是这一建设过程具有可行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密码。由此延伸开来,我国推进农业发展必须处理好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关系,以动态、系统、立体思维来持续做好“土特产”这篇大文章,“土”即是凸显农业的资源特征,“特”即是形成农业特色产品,“产”即是将农业产品与市场需求对接,强化产业关联效应和辐射功能,以此在特定农村将其资源比较优势更为充分地转变为市场竞争优势。

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主要依赖数量庞大、活力充沛的各类微观主体。迄今为止,“大国小农”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我国有数以亿计的小农户,这些农户是农业生产的最大群体,其经营方式具有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土地使用规模较小、主要利用家庭内部生产要素、部分产品用于家庭自身消费等特征。从这种特征出发,我国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进行组织方式创新,依靠农地制度改革等方式充分调动小农户生产的积极性,确保规模庞大的小农户生产有序、生活稳定、生态良好。

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非农化转移依然在延续,城镇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出现了向农村的流动,居民消费结构转变则为农业产品创新提供了市场拉力。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农村出现了多种形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村、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等。与小农户相比,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生产特征,它们更有能力依据市场需求变化进行产品开发,更有条件在参与市场活动时降低交易成本,更有意愿在生产组织领域应用创新成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作用,它们可被视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和“驱动器”,必须依靠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提供支撑。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中,需要统筹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两种力量,依靠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农村的分工协同,来链接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靠完善激励体制机制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来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能小农户发展,进而实现农业转型升级与农村共同富裕的协同并进。

普遍趋势和因地制宜的关系

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面临着特定的时代背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快速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进步和成果应用方兴未艾;居民消费结构持续转变,发展和享受需要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占比不断攀升;城镇化率仍处在增长阶段,城乡要素呈现双向流动态势,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占比在逐步下降等等。

从时代背景出发,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呈现出若干趋势,这些趋势在地理意义上是普遍的、具有共同特征的,例如:农业生产要素多样化,除了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之外,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在农业经营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业科技创新加速化,即农业在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出现了要素新组合,新技术广泛应用并推动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快速发展;农业产品形态丰富化,即农业除提供食品之外,其能够提供更多的融入生态、文化、体验等元素的服务产品,等等。

与此同时,我国是人口和地理规模都极为庞大的国家,不同地区的禀赋条件、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存在着差异,不同农村的比较优势、要素供给、区位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意味着各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将普遍趋势与各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形成精准有效的实施路径,不同地区之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能简单移植、直接套用。例如,同样是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生态资源比较优势的农村可以依靠绿色产品开发形成增长点,具有文化资源比较优势的农村可以在农文旅商深度融合中增强竞争力,具有城市近郊比较优势的农村可以在承接生产性服务业中形成产业集群,这样才能在各地扬长避短的错位发展中形成农村产业发展的整体活力。

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的关系

现代化与科技进步直接关联,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与涉农科技创新密不可分,由科技创新决定的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高,是我国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标志,也是现代化大产业建设成效的集中体现。

从实践角度看,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需要立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将科技创新放在首要性、基础性位置,围绕农业种源、土壤改良、田间管理、气候预测、产品开发、产业链整合、市场营销等方面,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和创新成果应用补贴力度,立足投资于人理念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水平,以新型举国体制等优势深化农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利用应用场景充裕以激励农业领域的产品开发,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导向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依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形成农业发展新动能。科技创新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的作用毋庸置疑。科技创新是由各种主体在特定制度环境中进行的,体制机制直接影响着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绩效,同时也会对农业发展的其他领域,例如资本积累、农民创业、组织创新、市场创新等产生重要影响。由此延伸开来,在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中,我国必须牢牢把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高度关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依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来形成契合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为涉农相关主体的经济决策和行为选择提供稳定预期。

在这方面,我国需要继续深化城乡要素市场化改革,特别是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提高土地、户籍、金融、数据等制度改革的协同水平,促使涉农生产要素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与此同时,必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县域和农村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优先考虑的重点领域,缩减城乡居民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教育等方面的水平差距,推进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水平和链接效率,降低农村要素流动和商品交换的交易成本,依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来激励农业科技创新,等等。概括起来,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才能够为农业现代化大产业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祯周 崔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