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刊》向北京警方报案

社会与法 |  2026-06-04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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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诗歌刊物《诗刊》6月4日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发文,打假近期所谓“花钱就能上《诗刊》”,并表示已就此事报警。

《诗刊》社称,该社近日接到作者投诉:有不法分子通过微信视频号等渠道,公开宣称付费即可代为在《诗刊》发表稿件。

《诗刊》社编辑以投稿人身份联系对方,“卧底”打假,确认对方自称是某“论文代发公司”工作人员,实则通过虚构“内部发稿渠道”骗取作者钱财。

《诗刊》社编辑固定相关证据后,于6月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报案。

《诗刊》社表示,警方还建议已实际转账、遭受经济损失的作者,携带证据前往本人属地派出所报案。

该社编辑于6月3日下午3点多前往属地派出所报案,结束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

同时,《诗刊》社发布严正声明称,《诗刊》创刊于1957年,系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主办的国家级诗歌刊物,始终坚持“择优用稿、零收费”原则,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代理征稿,并注明官方唯一正规投稿渠道、作者防范与维权指引、举报途径等。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