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未检四十载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护朝阳润成长 温情护蕾守芳华

地方法治 |  2026-06-04 18: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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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四十载栉风沐雨,四十载护苗润心。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年龄和专业优势,引导青年干警立足“办案”“教育”“帮扶”三个维度,创新打造“司法引航+教育领航+帮扶助航”“三航并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用青春守护青春,全方位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严把案件质量关 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在办案工作中,该院始终严格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注重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果。

于相富检察长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2024年4月,莱山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单位。试点以来,莱山区院以积极构建检察机关主导、“六大保护”协作的社会支持体系为总目标,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以检察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试点工作带动下,该院被烟台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政法干警进校园 护航千堂法治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优秀基层单位,该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团队顺利通过省级青年文明号复审,1个微动漫作品荣获烟台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一等奖,1个数字检察模型荣获烟台检察机关“精品模型奖”,1篇案例入选烟台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聚力法治教育 “4321”领航成长

建立“四个基地”,请进来讲法。依托在滨海中学、胶东文化广场、院格庄街道、烟台大学法学院等建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关工委、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

开展“法律三进”,走出去送法。进校园,采取检察官任法治副校长等方式,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均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治副校长”的精准帮教,引导涉罪错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社区,依托“检察官进社区”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同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福利院,定期对孤残儿童和福利院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

编发“两种刊物”,口袋书释法。创办法治教育报纸《青春与法》,编印法律手册《青少年维权指南》,向辖区中小学生发放,传播法律知识,构筑青春防线。

拍摄法治视频,网络上宣法。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公益MV,聚力提升涉未网络法治教育实效。莱山区院联合烟台市检察院制作原创未检微动漫《拯救“网”熊保卫战》,通过以案释法,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增强自护意识。该普法视频得到“学习强国”平台、《山东法制报》、团省委等媒体平台转载。

莱山检察干警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

四十载风雨兼程,守护初心不改;新时代砥砺前行,护苗重任在肩。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未检工作创建40周年为契机,总结经验、继往开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续写新时代未检工作的新篇章。

(烟检宣)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