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未达文物保护标准,法院判决督促履职守护齐长城原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鹿青松 2026-06-04 17:42:06原创
6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6.5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法院环资庭庭长罗莹发布《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之一,是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诉某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淄博某输变电工程项目于2021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审批手续,占压齐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2024年6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就此向某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某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全面监管职责,做好齐长城保护工作。某文旅局立案调查后,督促相关单位对变电站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修复,同时认为涉案建筑物对齐长城遗址周边的环境(历史)风貌影响较小,没有危害齐长城遗址本体安全,决定予以保留。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某文旅局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遂移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法院认为,某文旅局虽进行了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工作,但仅督促相关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修复,该措施并未达到对齐长城遗址历史风貌有效保护的要求,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判决责令某文旅局继续履行对某输变电工程项目占压齐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行为的全面监管职责。
据了解,本案系涉及齐长城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齐长城遗址是世界文化遗产,是我国现存有准确遗址可考、年代最早的长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应当予以系统性保护和修缮。本案中,因文物保护行政部门所采取的措施未能实现对齐长城遗址的有效保护,人民法院依法责令其继续履行监管职责,有利于统筹处理遗址保护与重大工程建设,切实维护齐长城遗址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全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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