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项违法事实,神木能源石窑店矿业被警告并罚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05 10:27:2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陕西榆林)“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栏获悉,6月3日,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神木能源石窑店矿业”)被警告并罚款,处罚机关为神木市能源局。

内容显示,神木能源石窑店矿业的违法事实是:1.查看调度视频,2026年5月18日中班215221主回撤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一名工人登梯支护作业时未系安全绳。2.215217辅回撤巷掘进工作面运输超长物料时未按照措施进行绑扎固定。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内容:1.给予警告,处煤矿贰万元整的罚款(¥20,000.00);2.给予警告,处煤矿贰万元整的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神木能源集团石窑店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段银兵,大股东为陕西神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