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警示,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等
金观察 | 2026-06-05 11:33:00 原创

6月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青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四季园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涉诉金额714.18万元,该诉讼于2025年10月作出判决,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该笔重大诉讼及进展。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5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能及时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张平作为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信息披露负责人职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八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记者注意到,此前,2025年12月,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青或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项:一是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公司分别收到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等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达到应披露重大诉讼标准。二是2024年10月以来,公司存在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陆续被冻结。三是2022年10月、2023年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平持有公司股权分别被冻结450万股、150万股;2023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多次被冻结。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在2022至2024年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一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张平、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李爱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二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山东四季青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平、李爱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