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红旗船厂收海关45万元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05 12:36:19
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发布关于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下称“无锡红旗船厂”)违规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关缉违字[2026]4号)。

2025年2月至9月间,无锡红旗船厂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及舾装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擅自将C230425A0280、C230425A0043、C230425A0282加工贸易手册下117件保税料件存放在未备案的租赁场地进行舾装等作业,涉案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433.708924万元。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愿意认错认罚,并签署认错认罚承诺书。
当事人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行为应依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理,但是没有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税款征收、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符合违法行为后果较轻的情形。科处罚款45000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吴春明,股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沃科技 002564.SZ)和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刘阿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