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调解破僵局 淄博高新区法院高效调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05 15:23:38原创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尹兵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法官走出审判庭,走进涉案场地,上门开展现场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仓库内逐一清点充电设备、配套电缆并登记造册,促成当事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中,原告某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科技企业合作开展汽车充电项目,由原告出资购置充电桩、线缆等设备,合作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相关充电设施落地安装在被告张某院内。后原告与合作方终止合作项目,被告因合作方拖欠场地租金,阻拦原告进场拆运设备。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诉请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设备。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初期,被告抵触情绪强烈,表示并不知晓原告与第三方的内部合作约定,因场地租赁费长期被拖欠,自身权益受损,当庭提出反诉意向,要求原告承担场地占用及租金损失共计5万元。

承办法官立足法理与双方当事人逐条厘清法律关系,从物权角度,涉案充电设备所有权归原告,被告无权扣押留置;从实际履约层面,原告因合作纠纷未能及时撤场,客观造成被告场地长期被占用、租金无法回笼,相关占用损失客观存在。承办法官循序渐进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跳出单方利益局限、换位思考协商解决方案,在合法框架内平衡双方财产损耗与实际诉求。

经多轮释法说理、磋商洽谈,双方顺利敲定调解方案。承办法官陪同当事人赴存放仓库实地盘点设备、核对品类数量,完成物资装车交接,当场签订调解文书。按照协议约定,原告自行运回全部涉案设备,并在一周内向被告支付场地占用及租金合计15000元,纠纷一次性化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淄博高新区法院坚持实地办案、就地化解商事矛盾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前端矛盾化解,秉持调解优先、法理情理兼顾的办案思路,就地化解商事、物权类纠纷,从源头减少衍生诉讼,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