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2026-06-05 21:09:0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农产业字〔2026〕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畜牧兽医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2日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方案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为加快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确定开展“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扎实做好“土特产”文章,促进乡村产业集聚化、标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提高特色产业科技含量、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着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确保我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乡村特色产业挖掘提升行动
1.强化规划引领和产业指导。深入挖掘地方优势特色资源,省、市、县梯次发布特色产业重点培育目录,健全完善“13+N”特色产业培育体系。指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明确县域特色产业核心产区、辐射区域和发展定位,“一县一策”构建乡村富民产业链。2026年,全省构建县域乡村富民产业链200条以上。
2.打造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监测,摸清全省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底数,集聚资金、政策等要素资源,分类打造特色产业产值超3000万元的专业村、超2亿元的专业镇,促进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适度化竞争。
3.强化项目支撑。实施农业产业链“十百千”扩容提质工程,新建一批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持续开展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设施农业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项目,启动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设施农业三年提升行动。2026年,培育县域十亿级产业280个、百亿级产业55个,全省五百亿级、千亿级产业均达到14个。
4.推动特色产业加工增值。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进特色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支持加工企业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开发休闲食品、功能食品、保健饮品等地方特色畅销产品,打造富有地域特色、蕴含民俗文化的“伴手礼”产品。2026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1.1万家。
5.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各地开发集农事体验、美食品鉴、科普研学、休闲康养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品,带动特色农产品地产地销。举办农耕文化节、民俗文化节等活动,根据农时季节推介差异化、多样化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挖掘保护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培育打造“农遗良品”。2026年,指导举办全国首届“村画”文化交流活动,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20条以上。
6.加快推进盐碱地特色产业发展。立足盐碱地资源禀赋,选育推广耐盐碱品种,推进盐碱地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推动特色种植、生态畜牧、盐碱地渔业等提质增效,积极打造高效设施农业与生态循环模式,延伸特色产业链条。发展壮大冬枣、黄河口滩羊、南美白对虾等重点产业链,加快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盐碱地特色产品与产业。
(二)乡村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
7.推动主体延链壮大与融合发展。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的特色农业发展模式,鼓励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同类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合作社依法组建联合社、开办公司,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设备装备,加快提升生产服务能力,延伸发展初加工、仓储保鲜等产业链环节。
8.健全特色产业指导服务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指导服务体系,组建专业化辅导员队伍。鼓励在特色产业主产区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技术培训、财务代理、市场对接等一站式服务。优化完善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广适配的财务管理软件,为家庭农场免费提供记账工具,引导合作社委托专业机构记账,提高全产业链资金使用效率。
9.提振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第11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重点向特色产业领域企业倾斜,提振一批产业发展水平高、联农带农紧密的龙头企业。举办科企对接、银企对接、洽谈对接等活动,搭建龙头企业深度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平台。2026年,新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00家左右。
(三)乡村特色产业优特农品推介展销行动
10.培育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申请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地建设,持续扩大总量规模。优化健全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打造“鲁绿优品”特色农产品宣传平台,加强特色农产品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技术研究,稳步扩大“三品一标”中特色产业占比。2026年,认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60个。
11.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提升农业品牌目录建设质量,推动更多农业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目录,丰富农产品品牌内涵。加强与新媒体、电商平台、“齐鲁农超”等合作,开展产品推介、直播带货等,提高产业品牌市场知名度。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市场,建设运营“好品山东 优特农品”北京、上海等推广中心,积极对接终端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12.创新农产品消费场景。开展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等主题活动,推进山东好品巡礼活动。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农交会、绿色食品宣传月、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活动,宣传推介优质特色农产品。2026年,举办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3场以上。
13.有效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运营“好品山东”香港推广中心、澳门推广中心、横琴品牌出海中心,举办推介洽谈活动,推动山东优特农品直通港澳、走向世界。组织参加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等境内外知名展会,提升特色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乡村振兴片区特色产业连片提振行动
14.推动片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把乡村振兴片区作为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抓手和重要平台,强化片区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片区产业融合发展、抱团发展、全产业链发展。立足片区资源禀赋,支持有条件的片区重点培育1-2个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明显的优势主导产业,加快特色产业设施化、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15.提升片区产业运营水平。实施片区名品培优计划,开展品牌整体运营,发布一批“金招牌”“土字号”“名特优”,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支持片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适时发布一批片区精品民宿、精品乡游线路,培育一批创意好、营销好的手造品牌。
(五)乡村特色产业科技人才赋能行动
16.强化科技创新支持。聚焦乡村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等项目,引导科技、人才等要素向特色产业集聚。统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力量,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全链条科技攻关和技术服务。
17.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开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等工程,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培育新时代高素质农民。举办全省农村创业大赛等活动,吸引人才返乡入乡,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2026年,培育“头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000人左右,培训高素质农民3万人次以上。
18.加强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开展全省“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大行动,抓好特色农产品产能和品质双提升。开展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果树、棉花、茶叶、甘薯、谷子、蚕桑等产业技术指导,适时制定技术意见。推动特色产业生态种植和标准化生产,打造智慧农业应用场景。举办名特优新品种、新技术展示交流、品鉴及“山东农技杯”系列赛事。
(六)金融支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行动
19.集聚金融合力。强化与省级金融管理机构的协同发力机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项目合作力度,配合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大对涉农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总结推广一批成熟金融支农典型案例。
20.用好融资服务平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信贷直通车、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等平台作用,通过项目路演、产品展示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资需求推介,深化特色产业融资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21.创新推广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工作推动力度,争取把覆盖面广、涉及群体多、强农富农效果好的特色产业,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分层分档设计保费支持政策。鼓励承保机构开展农险产品创新,丰富农险产品供给。开展农业保险投保理赔双精准试点,优化提升查勘理赔效率。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深化保险与信贷、担保、租赁等金融工具协同,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金融价值。
22.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推动龙头企业提振行动专项服务资金落地,开展融资需求摸排、重点项目推介,提供农业领域专项应急转贷、新型高端农产品加工设备更新、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等金融服务,满足特色产业领域多元融资需求。
(七)国企助力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
23.开展结对帮扶。引导省市县属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各地发布的乡村特色产业培育目录,给予重点扶持。结合各地资源基础,开展产业融合带动、生产托管服务、人才智力支撑、农特产品销售等国企助力活动,支持当地培育1-2个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良好前景的特色产业。
24.探索多元支持方式。发挥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进展、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建立国有企业合作需求清单,引导国有企业采取投资、基金、贷款、担保等方式,建立“合作+帮扶”模式,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三、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程,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等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产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要用足用好税收、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惠农政策,做好优惠政策配套,有效降低经营主体运营成本。要注重经验提炼和典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张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