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边牧“锄头”被偷宰杀案最新进展:警方已刑事立案,主人称“绝不和解”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06 19:21:33原创

近日,百万粉丝网红边牧“锄头”遭偷窃并被宰杀一案引发广泛关注。6月6日,主人郭先生向记者证实,河南宁陵县公安局已正式对此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他再三强调“绝不和解,坚决要求依法处理”。

“我会走完全部的法律程序,为‘锄头’讨回一个公道。我希望‘锄头’的死能带来一些改变,让越来越多的狗不再像“锄头”这样,以这样悲惨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郭先生告诉海报新闻记者,自己刚刚抵达西藏,将在“锄头”曾去过的冈仁波齐为它祈祷。

出国旅行期间爱犬被盗,寻获时已被宰杀

郭先生介绍,事发于5月11日,当时他正在国外旅行,将陪伴多年的边牧“锄头”交由河南商丘老家的父母照看。当天,“锄头”随郭父前往田间干农活,被留在路边看管车辆,不久后失踪。家人报警并自行寻找多日未果。事后调取监控发现,“锄头”被一对骑电动车的陌生男女强制带走,藏在电动车挡风被中驶离现场。得知消息的郭先生立即中断在土耳其的自驾行程,回国搜寻。

经过半个多月排查,5月26日,郭先生在距家约两公里外的村庄找到偷狗男子及其家属。起初,该男子辩称“以为狗是没人要的”,其家属态度强硬,扬言“狗已经死了,别折腾我们了”。男子交代,已于5月14日以每斤4元、共计180元的价格将“锄头”卖给一名收狗人。郭先生致电收狗人后证实,“锄头”已被宰杀。郭先生当即报警,警方于当天开具行政立案通知书。

5月26日至30日期间,郭先生上门对质时,对方仍叫嚣“赔你200块中不中”“要狗赔别的狗”,其母甚至称“不就是180块钱”。但随着刑事追责的风声传出,偷狗者转而跪地求饶。

律师:偷狗宰杀触犯刑法,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针对此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分析指出,宠物狗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偷狗宰杀行为虽看似“小事”,实则已触碰刑法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盗窃罪,多数地区1000元起算,而纯种边牧市场价值普遍超万元,远超立案标准;偷狗后故意宰杀还可能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从重处罚。“以为没人要”的辩解不成立,狗在主人管控区域内,不属于无主物。

民事赔偿方面,需全额赔偿宠物市场价值、饲养费、寻找费用、悬赏金等。周兆成律师特别指出,本案边牧陪伴主人多年、共同出镜积累百万粉丝,是具有深厚情感寄托的“人格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主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大概率予以支持。

刑事立案后主人赴藏祈祷,称“坚持依法维权”

5月26日,郭先生向警方提交了“锄头”的市场价值及作为网红犬的商业价值材料。

6月6日,宁陵县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决定予以立案侦查。

这意味着案件性质从行政违法正式转为刑事犯罪,涉事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同日,郭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已抵达西藏,准备前往冈仁波齐转山为“锄头”祈祷。“目前案件已刑事立案,对我来说是一个关键节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我希望‘锄头’的死能带来一些改变,让越来越少的狗不再像“锄头”这样,以这样悲惨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重申,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坚决要求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金立红 报道)

责任编辑:蔡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