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栖检·护蕾”:用心书写新时代未检答卷

地方法治 |  2026-06-08 1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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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近年来,栖霞市人民检察院以做实做优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坚实司法保护为职责定位,打造“丹霞栖检·护蕾”未检品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团队,不断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沃土”,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双向守护”:让惩罚有力度,让回归有温度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办案全过程,做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对诈骗、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让涉罪未成年人在接受法治教育的同时,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强化帮教措施精准落地,搭建“检察官+社工+监护人”联合帮教模式,委托烟台微泉青少年服务中心等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监督考察和精准帮教等工作,助力“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拟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

“制度织网”:让权利有守护,让侵害有屏障

落实特殊检察制度严格执行分案处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制度,联合法院、公安局制定《聘任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

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联合栖霞市监察委员会、教体局等九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办法(试行)》,筑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

栖霞市检察院未检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多元护航”:让合力更凝聚,让保护更坚实

强化综合履职 针对刑事案件致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抚养关系纠纷等问题,支持未成年人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聚焦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等涉未成年人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效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压实家庭监护责任深化“预防+矫治”家庭教育检察监督模式,针对办案发现的监护缺位、放任不管等问题,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一对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办理的张某某家庭教育指导案被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妇联、山东省关工委评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社会与法频道(CCTV-12)《一线》栏目特别节目《平安中国2023·平安果都》播出;栖霞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优秀单位。

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搭建“一体预防、三防联动、多点支撑”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体系,与栖霞市教体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 推进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实施方案》,选派1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市中小学全覆盖。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及拍摄普法MV、短视频、微电影等方式,搭建“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矩阵,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名干警获评烟台市十佳法治副校长,授课课件获评全省“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栖霞市妇联走进儿童公益组织开展法治宣讲

“荣誉见证”:让初心更坚定,让品牌更闪耀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以“丹霞栖检”党建品牌为牵引,持续深耕“丹霞栖检·护蕾”未检文化品牌建设,将党建工作与未检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近年来,未检检察官在《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6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媒体刊发;“丹霞栖检·护蕾”未检品牌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栖霞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等荣誉。

(烟检宣)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