筝鸣时评丨超龄劳动者有了法治“护身符”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08 16:20:33原创
大众网评论员 孙永莲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章,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超龄就业群体都面临着保障模糊、维权无据的困境。他们中有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行业能手,更多的是达到退休年龄却无退休金保障的农村老人,普遍扎根工地、工厂、保洁、安保、劳务等基础岗位,依靠微薄的务工收入维系基本生活。
在此之前,我国劳动保障体系多以法定退休年龄为界限,超龄劳动者就业无明确法律定位、无统一保障标准、无便捷维权渠道,长期处于劳动保障的“灰色地带”。用人单位用工权责模糊,老年劳动者遭遇欠薪、超负荷用工、工伤无处维权、休假无保障等问题屡见不鲜。2019年5月,江苏一名68岁保洁人员在岗工作受伤、评定伤残后,企业以超龄为由拒绝工伤赔付,劳动者举证难、索赔难,最终维权陷入僵局;2026年3月,重庆多名超龄农民工务工完工后被拖欠薪资,因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通过常规劳动仲裁维权。维权难、举证难、赔付难成为超龄务工群体的普遍痛点,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守护
此次新规的落地,最大的突破就是打破了“劳动关系绑定权益保障”的固有局限,立足劳动事实确立保障规则,让超龄劳动者从“模糊用工人群”变为“明确受保群体”。新规清晰划定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境内被用人单位管理、获取劳动报酬的超龄就业者,同时纳入合规提前退休再就业人群,并精准区分弹性延迟退休人员适用规则,分类施策、精准兜底,实现应保尽保、规范有序,彻底解决了以往保障范围混乱、界定模糊的难题。
新规聚焦超龄劳动者就业的核心痛点,构建起全方位、具体化的权益保障体系。在劳动报酬上,明确足额按时付薪、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守住劳动最基本的公平底线;在休息休假上,严格规范工作时长,严控随意加班,充分兼顾超龄群体的身体特点,体现人性化用工导向;在劳动安全上,要求用人单位匹配适配岗位、合理控制劳动强度,落实安全培训责任,从源头规避用工风险;在工伤保障上,强制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要求,破解超龄劳动者“工伤无人管、受伤无人赔”的核心困境。四大核心权益的明确界定,补齐了超龄就业保障的制度短板。
针对社会关切的养老保险衔接问题,新规也给出了灵活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已享受养老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明确不改变其原有养老保障权益,保障既有福利稳定;对于未享受养老待遇、持续就业的人员,支持个人自主续保,也可经双方协商由单位协助参保缴费,灵活的参保模式适配不同就业场景,为超龄劳动者的长远养老保障提供了多元路径,实现了“就业增收”与“养老兜底”的双重兼顾。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是就业之基。超龄劳动者的辛勤付出,既是个人收入的选择,更是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有效补充,为各行各业平稳运转、社会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善待超龄劳动者、规范超龄用工、完善权益保障,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就业生态的重要举措。
新规重构了超龄用工的市场规则,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诚信用工,推动劳动力市场更加公平有序、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需做好政策落地解读、细化执行细则、强化日常监管,让政策“不打折扣”落地,真正惠及超龄劳动者群体。
责任编辑:潘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