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测评绝不能成为隐形广告的“马甲”
洋葱快评 | 2026-06-08 17:46:10
为规范网络测评活动,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下称《规范》)提出,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
如今,网络测评或第三方测评很常见,他们有的“以测引流”,有的“以测带货”,还有人打着“测评”旗号搞恶意拉踩、商业诋毁。部分测评博主的专业能力、样品来源、测评方法、结果等会引发争议……网络测评乱象不少,亟待规范。
《规范》以12条具体措施,对网络测评活动进行系统规范。比如,明确提出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这是为了确保网络测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性,避免非专业网络测评对市场对消费者产生不良误导。
再如,要求网站平台应当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加强网络测评信息内容管理,加大违法违规信息处置力度,及时受理处置对网络测评侵权信息投诉举报。无论是网络测评过程还是发布测评结果,都离不开平台,只有督促平台网站依法履职尽责,才能防止不合规的网络测评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规范》提出,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通过网络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在测评内容中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测评是测评,广告是广告,两者应该有清晰区别。然而,过去,不少测评账号穿着“测评马甲”,从事广告宣传或者商品推销活动,这种“以商养测”“测商勾结”的乱象,既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也扰乱了消费市场秩序。只有强制这类商测一体活动进行显著提示或标注,才能清晰区别公益化测评与商业化广告。《规范》的出台,正是对这些乱象的及时纠偏。
测评人只有遵循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该提示的提示,该标注“广告”的要标明,才能避免网络测评沦为广告“马甲”。
《规范》明确,网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网络测评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只有监管“在线”,才能倒逼平台尽责、测评活动规范化。
作者:丰收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张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