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寸登机箱上飞机却被收费,为啥?

早览国事 |  2026-06-08 19: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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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不少旅客反馈出行时遇到“行李刺客”,以往可免费带上飞机的20寸行李箱,被部分航班拦在登机口,需付费托运或补缴费用,而且不同航空公司执行标准不一。


据了解,部分低成本航空公司近年来实施差异化服务,收紧普通经济舱的行李政策,对免费随身行李尺寸进行严格限制。


20寸行李箱的外部尺寸通常约为55厘米×40厘米×20厘米,长期以来被誉为可登机的“黄金尺寸”。
不过近期部分航空公司出现了20寸行李箱无法免费携带登机的情况,有旅客因此被收取200元左右的费用才得以放行。在某投诉平台,记者以“登机箱”为关键词搜索,出现了600余条投诉,很多旅客都吐槽低成本航空公司对随身行李尺寸有要求,例如有旅客称某廉航购票页面未以醒目文字提示随身行李规格限制,携带18寸常规小型登机箱却被收取行李费用225元。
记者查阅不同航空公司的要求发现,航司对旅客随身行李的尺寸要求并不相同,以国航、南航、东航等“全服务航司”为例,随身行李的尺寸要求都是20厘米×40厘米×55厘米,也就是市场上常见的20寸行李箱,不过春秋航空、首都航空、祥鹏航空、九元航空等低成本航司,不同舱位的随身行李尺寸要求存在差异。
例如在祥鹏航空官网,“旅行须知”栏目下的“行李须知”中列出了相关规定,该航司自2025年4月10日(含)起,国内航班除精品航线和部分不执行差异化服务的航线外,其余航线全部行李执行差异化政策。

具体来看,差异化航线上的经济舱旅客免费带入客舱的手提行李体积不超过20厘米×30厘米×40厘米。若旅客携带的手提行李体积超过20厘米×30厘米×40厘米,但未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可通过付费升级手提行李运输权益,将该件行李带入客舱运输。超过手提行李尺寸(可带入客舱尺寸)、重量和数量限制条款规定的重量、件数、体积限制的行李视为“三超”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收运,不得置于客舱运输。

春秋航空官网同样在“托运行李”栏目中给出了相关规定:“超惠飞、优选飞可免费带入客舱的手提行李最大尺寸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不含轮测量),最大重量为7公斤。”春秋航空表示,将在值机柜台和登机口对旅客随身行李进行件数、重量、体积检查,若在登机口发现不符合要求,将对超规行李收取费用。
此外,天津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北部湾航空、长安航空等均规定普通经济舱乘客随身免费行李尺寸不超过20厘米×30厘米×40厘米。
目前多数低成本航空公司普通经济舱已禁止免费携带20寸行李箱,部分允许付费携带,全服务航空公司则仍保留免费携带的规定。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差异涉及行李架承重、票价差异、旺季空间紧张与安全考量等多重因素,低成本航空公司也依赖行李等附加服务实现盈利。
低成本航空公司的这一举措,收费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国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印发的《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以及交通运输部2021年公布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随身行李规格、免费行李额及超限行李收费标准由航司依法自主制定并对外公布。
航司官方销售渠道对不同票价舱位的登机行李箱尺寸有明显提示,记者在多家旅游平台App搜索发现,各平台目前均已清晰将航空公司有关超限行李收费的信息告知旅客,“无免费托运行李额”这一关键信息以醒目颜色标注。
不过在电商平台,大部分箱包商家在产品关键词中标注了“登机箱”“可登机”等关键词,但在商品详情中往往没有详细尺寸说明,也未提示相关航空公司的行李限制条件。例如记者在某电商网站搜索“登机箱”,排名最靠前的商家只有极小字体的备注提醒“由于不同航空公司对于登机箱最大尺寸规定有所不同,请视具体航班而定”。
针对近期部分航空公司出现的20寸行李箱无法免费携带登机问题,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文表态,航空企业必须在购票环节以显著方式告知行李运输具体规定,杜绝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消费者权益。若经营者通过低价广告诱导消费者购票,且未履行显著告知义务,却在实际出行时收取过高行李费用,导致消费者承担额外支出,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去哪儿旅行大数据研究院研究员陈晓双建议,旅客在预订机票时,航空公司APP和购票平台应按要求清晰展示托运行李额度及手提行李的重量、尺寸等要求,提醒广大旅客在出行前仔细阅读行李规定。
图源:祥鹏航空、春秋航空


责任编辑:马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