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防范金融诈骗 远离非法集资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08 21:03:02原创

案例简介:

骆某某将自己包装成一名成功商人,并在安徽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发展酒店旅游和养老项目为借口,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组织免费旅游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年化率为20%的养老理财产品,并谎称其拥有多家酒店的股权,以股权为担保,吸引老年人投资。而这一切背后的操盘手却是魏某某。

为了骗取更多钱财,同伙赵某某也在魏某某的安排下,和骆某某一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他们对外宣称赵某某入股该公司6000万元,公司实力大增。通过新闻发布会来营造公司资金雄厚的假象,方便其继续扩大集资诈骗规模。此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骆某某和赵某某等人将诈骗所得钱款瓜分。

骆某某、赵某某被包河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刑罚(魏某某另案处理)。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如何防范金融诈骗 远离非法集资:

四看:一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有没有真实的实体项目;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最好是直接咨询金融监管部门。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特别提醒: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果遭遇非法集资或掌握非法集资线索,请立即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通讯员 孔维辰)

责任编辑: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