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丨奔驰自燃烧两车,这场火谁来买单?

大众新闻 刘玉凡   2026-06-10 06:57:53原创

4月13日凌晨,在潍坊一充电站内,一辆奔驰EQC汽车突发自燃,旁边停放的魏牌高山汽车受到波及。5月22日,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排除多项外部起火因素,不排除涉事车辆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据了解,涉事奔驰车在2025年就被厂家纳入了召回范围,涉事车主多次与4S店协商,尚未能达成一致;魏牌高山汽车车主“置换新车”的诉求陷入困境。

车辆自燃,两车受损

据涉事车主李女士介绍,这辆奔驰EQC汽车购于2021年,购入价格49.5万元,全程在品牌4S店常规保养。此次险情发生突然,车辆从冒烟到完全起火仅1分钟。李女士直言若事发时车内有人,根本来不及逃生。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本次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363800元。经全面调查,事故起火原因可排除人为纵火、烟花爆竹等外来火源、车辆现场事故、驾驶舱遗留火种等因素,无法排除涉事奔驰汽车在充电过程中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

被殃及的魏牌高山车主闫先生说,自己的车于2026年2月购入,落地价31万元。车辆购置未满百天,仅行驶1万多公里。虽然两车之间间隔一个车位,但自燃产生的高温仍对车辆造成损坏,4S店检修后表示维修至少需要8万元。

车辆在厂家召回范围

消防事故认定结果出炉后,厂家提出,对该车按二手车8.5万元折旧回收,李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对于此次事故,潍坊之星奔驰4S店回应,涉事奔驰EQC汽车在2025年6月13日就被厂家纳入召回范围。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发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曾召回国产EQC汽车1344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电池管理系统软件设计缺陷,高压电池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热失控,进而导致车辆起火事故,存在安全隐患。在正式召回措施实施之前,厂家建议用户将车辆充电上限设定为不超过80%。

奔驰4S店表示,门店已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车主,同时在2025年11月多次电话邀约车主完成召回。事发前,车主未把车辆充电上限设置为80%,也未到店完成召回。

对此,李女士予以否认,称自己并未收到召回通知。她解释说,相关通知邮寄至昌邑老家,自己长期在潍坊工作生活,并未收到相关文件。厂家明知该批次车辆存在自燃风险,却未做好后续跟进提醒,仅凭单方面邮寄通知,不能免除自身产品质量责任。

魏牌高山车主闫先生提出置换新车的诉求。他表示,经过高温炙烤的电动汽车,内部线路、电池状态无法完全检测排查,潜在风险难以预估,不敢继续上路使用。奔驰4S店让闫先生联系车辆保险公司,走正常的理赔流程,但保险公司要求奔驰4S店出具拒赔资料,双方目前仍存在较大争议。

律师:厂家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山东齐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文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涉事奔驰车若被认定存在电池质量缺陷,厂家需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自燃车辆及被殃及车辆的损失。

针对4S店提及的车辆召回事宜,于文超表示,4S店虽称已通知召回,但李女士称未实际收到,厂家需证明已通过合理方式有效送达召回信息,否则不能以“未到店召回”为由免责。

于文超建议,两位车主可凭消防认定书、购车凭证等证据,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厂家赔偿车辆损失及合理费用。

(大众新闻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朱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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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