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烟台中考新政策权威解读
烟台市教育局 2026-06-10 08:08:02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时间:4月10日至12日
(二)报名对象:全市2022级(初四)、2023级(初三)、2024级(初二)全体学生,在学籍所在区市参加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无我市学籍有我市户籍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市报考。
(三)考试科目:涵盖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初四年级总分值为760分。

英语听说和信息科技考试已于4月份完成。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于5月25日前完成,体育与健康考试于5月27日前完成,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时间于5月30日前完成。
(五)成绩查询:6月28日可查询
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扫描二维码、“爱山东”APP烟台分厅和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三种方式查询成绩。2023级(初三)、2024级(初二)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全面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等政策,不得跨地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66%
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5.2万人。结合教育发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持续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支持栖霞一中面向市内四区投放招生计划,探索开展民办普通高中提供公办学位试点,稳步提升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66%以上,较2025年提高约4个百分点,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占比达80%以上,有效缓解普通高中学位紧张局面。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发布。
(三)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四个阶段

责任编辑:姜合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