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安全生产问题,保利发展旗下富利建设集团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0 10:30:0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6月2日,保利发展(600048.SH)旗下的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利建设集团”)因“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内容显示,富利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为:2026年3月16日处罚机关到富利建设集团承建的白云新城AB2911018地块AB2911025地块项目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期间富利建设集团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对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进行检查,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事人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事故隐患。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富利建设集团罚款壹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建监罚决﹝2026﹞81号。

值得注意的是,据信用中国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3月5日起,富利建设集团的可查行政处罚记录已有6条。

例如,在4月9日,富利建设集团曾因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梭鱼湾商务区东北特钢剩余地块A08区项目2#楼、6#楼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处工程合同价款2.1%(62.999225万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0200(大)城罚决字﹝2020﹞第(JS1-079-1)号。

此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栏了解到,4月15日,其公示了《关于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

2025年6月19日,由该单位承建的南京江北新区广西梗大街2023G14项目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的《南京江北新区江苏亘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管理不到位,对项目现场夜间作业失察失管,未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对此,处罚机关决定给予该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自该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该处罚决定日期为3月30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谢华,由保利发展(600048.SH)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