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些案由,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1年内被行政处罚14次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0 11:21:4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于信用中国获悉,6月3日,山西汽运集团云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因“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平台服务”,同日新增4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机关均为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晋交太原01城客罚﹝2026﹞045号内容显示,经投诉举报,2026年2月4日,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调查询问涉案车辆晋AA88816通过“省运专车”网约平台接单营运事宜。经调查,2026年1月21日10点48分,当事人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省运专车”平台为涉案驾驶员驾驶的涉案车辆晋AA88816派出了“山西省人民医院北院区-南门到森海湾3期”的网约出租订单。
经查,该订单为“省运专车”平台的有效派单,涉案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存在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平台服务的违法行为。经系统查询,当事人因同类违法行为已被行政处罚四次以上,违法程度特别严重。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行为。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其同日收到的另外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示案由均系“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平台服务”,均被罚2.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晋交太原01城客罚﹝2026﹞046号、晋交太原07城客罚﹝2026﹞009号、晋交太原01城客罚﹝2026﹞080号。

值得注意的是,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自2025年8月1日起,截至发稿,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的可查行政处罚记录已有14条,其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平台服务、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提供平台服务。

例如,在3月18日,山西汽运云易科技公司被太原市交通运输局罚款2.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晋交太原01城客罚﹝2026﹞025号。其违法事实显示:
经调查,2025年12月2日3点34分,当事人为涉案驾驶员江某宇驾驶的涉案车辆晋ADQ0181派出了“万宝路KTV到未来国际家居(千峰南路店)”的网约出租订单。
经查,该订单为“省运专车”平台的有效派单,涉案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涉案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当事人存在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提供平台服务的违法行为。经系统查询,本次属于一年以内四次以上违法,违法程度特别严重。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山西汽运集团云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樊鸿,大股东为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是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