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温情调解化纠纷 柔性司法护成长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10 15:05:07原创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赵昕渝 淄博报道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民生所需,更是司法之责。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承办法官跳出单纯裁判思维,融法理、事理、情理于一体解开当事人心结,以柔性调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小张的父母早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小张由父亲张先生抚养,母亲刘女士按月给付抚养费。随着孩子年岁渐长,日常开销、教育支出持续增加,张先生独自承担各项生活学习开支倍感压力。双方就上调抚养费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标准。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书难以彻底消融双方隔阂,唯有调解才能兼顾孩子成长需求与家庭亲情维系。于是,承办法官详细摸排双方收入水平、家庭实际条件以及小张日常生活、就学的实际花销,找准矛盾症结开展调解工作。

面对刘女士,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讲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法定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结合当下实际详细说明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教育、生活、医疗费增长的事实;另一边,承办法官安抚张先生情绪,劝导其放下对立心态,立足客观实际理性主张抚养费数额。

几番往复沟通、耐心劝说之下,双方逐步平复情绪,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女士每月支付小张抚养费800元,直至小张年满十八周岁。

协议达成后,张先生和刘女士均当场表示今后会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关心关爱孩子成长,尽到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至此,这场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修复了父母亲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紧扣“新法护苗”特色司法品牌建设,牢牢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温情调解、柔性司法贯穿家事案件办理全过程,稳妥处置各类家事矛盾纠纷,用司法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家事牵民生,细微见初心。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持续抓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坚守温情司法初心,不断完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秉持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在恪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传递司法暖意,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家庭美满安宁,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