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的“剧本”被检察机关识破了 烟台福山全链条打击16人保险诈骗团伙,涉案骗保金额300余万元
山东法制报 | 2026-06-10 21:31:43
在国道上,二手豪车频频追尾货车;事故背后,竟是团伙精心策划的骗保骗局。汽车保险本是守护出行安全、分担事故风险的民生保障,是诚信互助的社会契约,可总有一些人妄图钻制度空子、打法律“擦边球”,把保险理赔当成牟取暴利的“敛财工具”,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4年5月,204国道福山路段发生一起私家车追尾货车的交通事故,越野车车头损毁严重,驾驶人徐某却毫发无伤,且态度异常平静。据他陈述,事故原因是“低头捡手机”。责任看似一目了然,但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撞击时的车速、角度及车辆制动痕迹,均与“捡手机”导致的疏忽驾驶情形明显不符。
由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到案后除承认车辆归属外,对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等行为一概否认,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公安机关遂邀请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
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梳理案情,形成了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越野车行驶轨迹周边监控视频、将侦查重点由乘驾人员转向挂名车主的引导侦查思路,并提出了20余项侦查意见,重点围绕车辆投保记录、理赔记录、事故认定及民事判决等情况展开取证。
公安机关立即调整侦查方向,很快将柳某、徐某、粘某、王某、戴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以涉嫌保险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近年来,204国道及烟台莱阳、海阳、栖霞等地接连发生多起豪车追尾货车的交通事故,作案手法高度相似。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跨区域作案的职业犯罪团伙。
为此,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事故时间、地点、车型、投保记录、理赔记录等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可能存在其他犯罪嫌疑人,随即提出追捕追诉意见。公安机关连续出击,将孙某、刘某、杨某等其余11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至此,一个以柳某、孙某、王某为首的16人保险诈骗团伙彻底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态度顽固,对参与保险诈骗的行为拒不承认。承办检察官并未急于求成,而是反复梳理、审查、复核证据材料。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侦查提纲,锁定车辆投保、事故理赔、诉讼文书等关键证据;另一方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进行恢复。从低价购入二手豪车、高额投保,到雇用驾驶员蓄意制造追尾事故,再通过法院诉讼骗取理赔款——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逐渐形成。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向涉案人员讲事实、摆证据,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展示从电子数据中恢复的聊天与转账记录,以及保险公司理赔档案、法院诉讼文书等书证,承办检察官逐一击破了被告人之前的辩解。最终,主犯柳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我心服口服,自愿认罪认罚。”他如实供述了2020年至2024年间,该团伙在烟台市福山区、莱阳、海阳、栖霞等地共制造12起豪车追尾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3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经依法审查,福山区检察院认定,柳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该案经福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于2025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6年1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履职并未止步。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一系列骗保案暴露出多个治理盲区:保险公司在投保环节对二手车的审核不够严格,理赔流程存在漏洞;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在实质审查上有所欠缺;不法分子甚至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骗取理赔款,涉及虚假诉讼问题。
福山区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主动延伸办案职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机制不完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完善投保审核机制、加强高风险标的动态监测、健全从业人员内控机制等检察建议,帮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阻断诈骗分子的可乘之机。针对案件涉及的通过虚假诉讼获取保险理赔等问题,向法院移送虚假诉讼线索,加强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部门的线索移送与办案协同,实现了民事与刑事案件一体突破,民事纠错与刑事追诉系统推进。
(通讯员 蒙彦利)
责任编辑:陈修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