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行政调解暖民心 巧解百姓烦心事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2026-06-10 23:36:49原创
“多亏有行政调解帮忙,孩子乱花掉的压岁钱总算拿回来了!”家住东明的王先生感慨不已。
王先生12岁的孩子偷偷拿出多年积攒的压岁钱,私自购买了一部价值1400元的智能手机。考虑到孩子玩手机可能影响学习,王先生多次找商家协商退货,可商家以手机已激活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王先生通过12315平台进行了投诉。
东明县市场监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立即介入调解,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商家也没有尽到甄别未成年人消费的义务。经过耐心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一场消费纠纷顺利化解。
不光是消费纠纷,涉农矛盾纠纷同样能通过行政调解高效化解。
2025年,种植户孟先生从商户处购进甘蓝种苗,按每亩3000株的标准种植。然而,甘蓝栽种后,他发现种苗品种与约定不符,直接导致甘蓝大面积减产,部分地块甚至绝收,给他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双方就种苗责任认定、赔偿金额及补救办法等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2026年4月9日,孟先生向东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和现场勘验,核对交易凭证、查看种植现场、调取农事记录,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并对照农资管理和种苗种植相关规定依法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原则,耐心普法说理、厘清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涉农农资纠纷,实实在在守住了农户的“钱袋子”。
2024年,全省沿黄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观摩活动在东明县举办。2026年,东明县被确定为全省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
近年来,东明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省级试点建设标准,以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强化联动为抓手,全力推动行政调解向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方向迈进,努力打造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模式。
作为试点工作的牵头落实单位,东明县司法局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积极推动全县13个重点部门全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实现重点领域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共同牵头,起草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行政调解事项清单、行政调解工作手册等系列配套文件,为试点工作提供全流程制度支撑。
县委书记专门作出批示,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行政调解试点工作,明确“先行先试、争创标杆”的目标;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细化任务分工、配齐工作人员、完善各项保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同时,将行政调解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普法以及法治政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以刚性考核倒逼工作落地见效。
在矛盾化解机制构建上,东明县依托县综治中心信息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置、移送全流程线上可追溯,有效避免重复调解、多头处理问题。同时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定期对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矛盾进行会商研判,凝聚各方调解合力。
据了解,目前东明全县行政调解组织已全部进驻县综治中心和法院立案大厅,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依托全县896个综治网格,网格员与基层干部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和隐患排查,聚焦消费维权、农资纠纷、邻里矛盾等高发领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完善“四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深度融合,构建起多方协同、高效便民的矛盾化解体系。
日常运行中,东明县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各部门梳理并公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晰界定调解范围。构建“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从源头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大众新闻 饶胜望 文鑫)
责任编辑:牛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