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这项违法行为,通号电气化局第三分公司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0 17:27:2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获悉,6月10日,该栏公示了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5号,所涉企业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下称“通号电气化局第三分公司”)。

内容显示,监督检查发现,通号电气化局第三分公司在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6月1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通号电气化局第三分公司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处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负责人周培杰,其母公司——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玉忠,大股东为中国通号(688009.SH/03969.HK)。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