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住所使用函》,就完成了企业注册
大众新闻 从春龙 2026-06-11 09:34:09原创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表示怀疑,没想到最后真的仅上传了一张《住所使用函》,房产证明完全不用我们企业上传,就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真的是太方便了。”日前,刚注册完公司的刘女士感慨到。刘女士的深切感受正是来自于烟台黄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主推的企业住所“以函代证”模式。

以往,企业在办理登记时应依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文件,涉及转租的,同时需上传转租材料,材料的数量较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住所登记的难度。同时,个别企业或中介机构为招揽业务,甚至篡改他人产权证明材料来申请登记,扰乱了正常的登记秩序。为减轻市场主体申报负担,减少虚假登记,烟台黄渤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区内规范运营的企业集中办公区、孵化器、产业园等优质资源,通过流程再造与数据共享,创新推出“住所证明以函代证”新模式。
该模式以政企间合作、数据共享,简化企业申报材料数量。行政审批部门与区内可靠的园区、孵化器等建立合作机制,由登记机关统一保存标注底印的产权证明类材料,园区可根据管理需要出具各具特色的《住所使用函》,企业申请注册仅需上传该入驻函一份材料即可,其他证明材料由登记机关统一上传。通过该举措,企业住所使用证明需上传的材料数量大幅减少,有效改变了传统登记材料繁琐问题,降低了因材料不全、格式不符导致的办事延误,让创业启动更顺畅。
住所证明以函代证新模式的推出,是烟台黄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该局已与区内三个产业园区建立合作。此举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还保护了园区的合法产权,更提升了登记效率,实现了企业、园区、部门“三赢”的局面。下一步,该局将与更多的产业园区合作,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区域创业创新活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宽松、更便利的制度环境。
(大众新闻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姜美玲)
责任编辑:林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