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缴费、全覆盖!滨州启动新一轮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0 19:33:45

近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2026-2028年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一轮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安排,政策要点、保障范围、理赔标准等方面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滨州市自2018年实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以来,累计投入保费7988.45万元,支付赔款9250万元,受益群众8860户。今年,《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2026—2028年)》出台后,滨州市严格按照省方案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一轮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策,坚持保民生、兜底线、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保障结构、细化赔付标准、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质效,让保障更精准、救助更及时、群众更安心。  

新一轮政策始终坚守三个不变。一是保障对象不变,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本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临时来滨出差、旅游、务工等所有人员,均同等享受人员保障政策;二是保障主线不变,聚焦自然灾害、特定意外事故两大类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保费标准不变,继续实行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标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全额承担,群众零缴费、零负担,真正实现全覆盖、普惠性、无门槛。  

新一轮政策实现范围更全、标准更清、流程更优、机制更顺,重点构建了六大保障体系:一是保障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二是保障5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三是保障自然灾害导致的住房损毁;四是保障政府组织的临灾避险与灾后安置;五是保障旱灾导致的饮水困难;六是保障抢险救灾人员伤亡,全方位、多层次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基本生活。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牵头压实承保机构责任,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督促承保机构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严格执行赔付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救助兑付不打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责任编辑:董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