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龙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违规被处罚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11 09:27:33原创

近日,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淄博龙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于6月1日被周村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6号第A档。
处罚结果:罚款11000
责任编辑:张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