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平补30元!长清第二期置业消费券发放中,7月15日截止
大众新闻 姜斌 2026-06-11 12:47:31原创

为鼓励投资、提振消费信心,全面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第二期“置业长清 乐享消费”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已于6月1日启动。符合条件的不动产产权人,在2026年7月15日(限工作日)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领取数字人民币消费券。
距离活动截止还有一个月左右,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请抓紧办理。
发放对象与条件
本次活动面向截至2026年7月15日,在长清区内已购买不动产(商品住宅或商业用房)并办理网签、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多产权人的为第一顺位自然人)。车库、储藏室、回迁安置房、集资建房以及符合拆迁补偿政策的房产不在发放范围。
产权人须在活动期间(限工作日)到长清区不动产登记网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凭证书及完税凭证领取消费券。未在指定网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享受本次活动。
办理地址:平安街道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一楼大厅不动产窗口(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6583067。
发放标准与领取流程
商品住宅和商业用房均按不动产权证书及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算发放消费券。例如,一套98.66平方米的房产,可领取2959.8元消费券。
领券流程如下: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完税凭证,到上述网点专设窗口办理。在中国工商银行长清支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长清支行中任选一家,由银行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并指导注册“数字人民币APP”。银行核实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形式发放至APP内。
若产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产权人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完税凭证等资料代办。
使用规则与注意事项
消费券须在2026年10月15日前消费使用,逾期作废,遗失不补。使用时需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出示付款码或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扫商户收款码支付,每天不限次数,可与商家优惠叠加。消费券不可提现、套现、不可找零。
当交易发生全额退货时,消费券金额将退回数字人民币钱包,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若因商家原因造成退款时消费券已过期,由商家承担消费者损失。
如遇不可抗力,活动规则可能调整,请留意官方通知。任何作弊、套现、刷单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如再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且本活动不终止的,购房人只能选择其一,不可同时享受。
本次活动参与商家名单已同步公布,消费者可持券到具备数字人民币消费能力的实体店使用。



(大众新闻记者 姜斌)
责任编辑:刘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