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材料申报企业资质,山东一滕建设集团被住建部警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1 12:02:3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政务公开栏获悉,6月9日,该栏公示了建督罚字〔2026〕103号文件,所涉企业为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一滕建设集团”)。

内容显示,经调查核实,山东一滕建设集团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

住建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99号),该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住建部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此外,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其在4月30日亦曾被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行政处罚。其违法事实显示,经查,山东一滕建设集团在甘肃博洲年产3万吨DDDA(月桂二酸)项目一期中拖欠刘某等206名农民工工资7195528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对此,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山东一滕建设集团罚款1.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兰新劳监罚字﹝2026﹞第19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6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树强,大股东为滕鸿儒。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