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对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实施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学年获助1万元
大众新闻客户端 李子锐 2026-06-11 12:54:54原创
6月11日,在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优化服务暖民心 精准帮扶惠民生”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莹就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资助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闵莹介绍,为保障困难家庭学生顺利进入大学,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中的高等教育新生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市慈善总会开展“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给予慈善帮扶。同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方面,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活动方面,对具有枣庄市户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大学新生给予救助。考取免交学费专业和已享受其他助学救助的学生不享受。具体标准为:对享受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但供养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本科新生,每人再给予3000元;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对因病、因灾、重度残疾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的本专科新生,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方面,受助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未被收养;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被收养的残疾孤儿或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可纳入资助范围,最高至硕士研究生毕业。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向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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