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周建设被住建部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这一行政许可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1 12:03:0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政务公开栏获悉,6月9日,该栏公示了建督罚字〔2026〕110号文件,所涉企业为浙江巨周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巨周建设”)。

内容显示,经调查核实,浙江巨周建设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住建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04号),该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浙江巨周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28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祝丰。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