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干完的活不再被“拖”着:山东新规为无争议工程款“开绿灯”

大众新闻 方垒   2026-06-11 16:07:25原创

长期以来,工程价款结算“拖、慢、难”,是困扰建筑业企业的一大痛点。6月1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关于加大建筑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通知》明确,无争议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可作为应收账款融资的合法有效凭证,实现了“结算确权”与“金融赋能”的政策协同与闭环发力。具体举措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结算争议“防得住”。针对结算纠纷源于前期招标与合同约定不规范的问题,省住建厅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降低争议风险。一方面,严控清单编制,要求招标人依据最新计价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规范、完整、准确表述计量单位与项目特征,严禁使用“见图纸”“综合考虑”等模糊表述。另一方面,合理分担风险,明确合同中必须合理约定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风险幅度及调整办法,严禁建设单位凭借优势地位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承包人;同时规范变更索赔管理,杜绝“开口合同”“按实结算”等不规范做法,减少变量隐患。

卡节点、压责任,推动审核周期“缩得短”。针对结算审核无限期拖延的问题,《通知》以制度刚性跑出结算加速度。一是明确结算硬期限,鼓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审核期限,并列明逾期审核的赔偿责任,审核期限原则上自承包人提交真实完整送审资料起,至出具审核报告最长不超过6个月。二是规范造价咨询行为,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必须遵循客观公正、法定优先、有约从约原则,严禁委托方以“审减率”为唯一导向不合理压缩结算价款。三是畅通争议快处通道,结算阶段发生争议的,支持按合同约定采取和解、调解或争议评审等方式快速处置,其中争议评审期限一般不超过50个工作日。

凭报告、可融资,推动无争议价款“变活钱”。针对局部争议导致全盘结算停滞、企业回款无门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因局部争议导致整体结算逾期的,必须剥离争议,先行出具无争议结算审核报告;发包人须按约及时支付,不得以“审计未出”为由拖延。同时,针对结算清晰但建设单位短期资金紧张、无力支付,即“认账快、结账慢”的困局,《通知》创新明确,无争议价款结算审核报告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凭证。企业无需被动等待建设单位筹款、付款,可直接凭此报告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将应收债权转化为现金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快推动无争议结算报告在应收账款融资中的金融场景应用,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企业有感、让政策见效。

(大众新闻记者 方垒)

责任编辑:刘鑫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