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中电建青海院被住建部警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1 15:55:0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政务公开栏获悉,5月26日,该栏公示了建督罚字〔2026〕99号文件,所涉企业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中电建青海院”)。

内容显示,经调查核实,中电建青海院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住建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14号),该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据中电建青海院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企业,位于青海省西宁市,致力于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高水平的电力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投融资等全过程服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丽萍,由中国电建(601669.SH)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