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丽关缉违字【2026】03号)。浙江凯恩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凯恩特种纸业”)因2022年8月23日至2024年6月12日期间的申报不实行为(涉及23票报关单),鉴于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决定从轻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