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检察院:被忽视的伤情鉴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1 17:57:26
“胡主任,你们院研发的这个模型真是帮了我们大忙,顺利解决了一批危险驾驶类案的监督难题,必须给你们点赞!”近期收到同行的这番评价,我欣喜之余,更倍感欣慰。这份认可源自一起看似普通、却精准折射出危险驾驶案件类案监督痛点的“小案”。
2025年2月,汶上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胡坤在办理郭某危险驾驶案时发现,郭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刘某受伤,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该案卷宗中缺失关键的被害人伤情鉴定报告。
秉持严谨细致的检察履职态度,胡坤第一时间对接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及被害人刘某,逐一核实案件细节,最终查实公安机关未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对被害人伤情开展司法鉴定。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两个月,刘某的伤口已然愈合,不再具备开展伤情司法鉴定的客观条件。
因缺少伤情鉴定意见,办案环节无法核实被害人损伤是否构成轻微伤或轻伤,导致无法依法认定从重处罚情节,只能按照普通醉驾案件量刑。该问题造成办案机关无法全面、精准评判该危险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易引发量刑偏差,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致使被害人无法凭借合法有效的伤情鉴定意见依法主张民事赔偿。一处遗漏的伤情鉴定,让司法公正的温度打了折扣。
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胡坤详细汇报了该案暴露的问题,经交流发现,多名同事均遇到过同类情形。该问题并非存在于个案,而是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监督盲区。危险驾驶案件基数庞大、办理周期较短,传统人工审查、个案监督模式效率偏低、覆盖范围有限,难以精准筛查出所有存在程序瑕疵、证据缺失的案件,导致此类案件的类案监督难题长期未能有效破解。
针对这一履职困境,汶上县检察院决定依托大数据技术搭建法律监督模型,突破传统监督瓶颈,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与公安机关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整合多方办案数据,经过反复打磨优化,自主研发出危险驾驶刑事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成功通过审核,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正式上线应用,为精准开展类案监督注入数字动能。
模型投入使用后,汶上县检察院精准监督、督促整改了多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应当开展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而未鉴定”的不规范执法问题,有效规范一线侦查办案流程,多名被害人的伤情得到依法认定,顺利获得相应民事赔偿。而前文提到的刘某案,双方于2025年1月达成和解,刘某获得一定赔偿。
履职精进不止步。后续工作中,汶上县检察院发现危险驾驶案件侦查环节仍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涵盖取保候审超期、见证人资质不符、血液样本超期送检等各类执法瑕疵。2025年5月,在原有模型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督维度、丰富监督场景,新增五项核心监督要点:应移送审查起诉未依法移送、违规对合规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行为立案、侦查见证人为公安民警辅警、血液样本提取后超期送检、取保候审超十二个月未移送案件。本次迭代优化,实现了对危险驾驶案件全流程、全覆盖的闭环监督,让每一个办案环节均处于有效监督之下。
自模型运行以来,汶上县检察院累计筛查出监督线索146条,经核查后成案143件,监督成效十分显著。该模型不仅在我院落地见效,更获得多地检察机关认可,先后被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嘉祥县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借鉴推广,形成“一地研发、全域共享、多地受益”的良好监督格局。
2025年12月,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今年1月,汶上县检察院获评2025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年活动优胜单位。
从发现个案办理中的细微问题,到依托大数据手段整治同类案件治理短板,从单一的问题纠错,到案件全流程的规范监督,数字化监督模式让检察监督工作更精准、更高效。数字赋能不仅减轻了办案压力,更有效督促侦查机关规范执法流程,牢牢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维护好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检察履职更有实效、更接地气。
(济宁检察)
责任编辑:李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