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最新批复
青岛政务网 2026-06-11 21:57:1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阳区流亭街道西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城阳区流亭街道西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阳区流亭街道西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流亭街道东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流亭街道北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西单元(创新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进一步优化了流亭街道、惜福镇街道和棘洪滩街道的建设用地用途、各类设施配置及开发建设强度等核心管控要素,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统筹建设时序与空间结构,严控工业及留白用地,推动用地混合开发与复合利用。加快导入优质产业,优化组团布局。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市政交通设施。流亭街道要强化山海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完善社区生活圈;惜福镇街道要严控崂山西麓及干道沿线建筑形态、推动文旅康养多业态联动;棘洪滩街道要构建蓝绿廊道保护生态、推进产业转型及存量用地增效。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6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北区大港小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市北区大港小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北区大港小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及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部署安排,统筹大港小港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筑牢生态基底,严格管控胶州湾岸线;优化空间功能,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强化风貌管控,加强重要景观界面与廊道形态引导,塑造协调有序的城市风貌;深化港城融合,有序推动港区更新转型,发挥港口优势,完善国际邮轮客运枢纽功能,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做好内外交通体系衔接,提升区域环境品质。
四、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北区洛阳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市北区洛阳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北区洛阳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北区新都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北区南昌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市北区北部、中部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筑牢生态基底,系统保护李村河、双山、北岭山、嘉定山等自然生态本底;优化空间功能,加快推进重庆路沿线、闫家山区域更新改造,提升沿线整体形象与城市品质;依托域内高校创新资源及汽车产业基础,推动高端化工研发与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贸服务业发展;统筹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打造全龄友好型社区生活圈,建设宜居宜业高品质城区。
四、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北区欢乐滨海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市北区欢乐滨海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6〕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北区欢乐滨海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统筹欢乐滨海城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筑牢生态基底,落实胶州湾岸线保护利用要求,重点强化滨海天际轮廓线、视线通廊、景观界面规划引导;加快建设滨海开放空间与生态廊道,形成特色鲜明、韵律丰富的滨海城市界面;统筹布局文化、教育、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责任编辑:徐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