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2亿多刚改造完就被“叫停”!福建永春一煤矿手握开采证7年却复工无果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12 08:05:02原创
6月初,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长汀煤矿矿区格外寂静,矿区内仍保留着较为完整的生产设备,但办公楼房门大开,设备布满灰尘,杂草在井口周围悄然蔓延。长汀煤矿的现状,是福建永春县煤炭产业转型阵痛的一个缩影,永春县曾经的福建产煤大县,矿业税收曾占全县税收一半以上。永春县下洋镇素有“闽南煤都”之称,长汀煤矿所在天湖山矿区正是福建三大产煤区之一,发展了数十年,最鼎盛时有300多个矿硐、上万名矿工。
2019年,永春县决定关停天湖山矿区,探索新的发展道路。长汀这座曾经年产量15万吨、刚投资2亿改造、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的矿山,也随之陷入了“有证难开”的尴尬境地。
证照齐全却遭“闭门羹”
停工后荒废的长汀煤矿
长汀煤矿的困境,始于2019年。长汀煤矿总工程师黄再兴介绍,该矿自2004年公司注册起便已开采,最多的时候有200多名员工。按省政府“改造提升一批”要求,2015年5月该矿向永春县提交了《永春县长汀煤矿整合重组实施方案》,该方案被上报后,原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以长汀煤矿长汀375井为主体,整合大丘垅435井、长汀595井、长汀390井等3个矿,整合后名称为永春县长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汀煤矿。随后,《永春县长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汀煤矿整合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永春县煤管局组织煤炭行业专家审查并予以通过,得到开工建设许可。
2016年10月27日,新的长汀煤矿开工建设,期间,因附近牛姆林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两次扩大,长汀煤矿两次缩小采矿许可范围。2018年8月,长汀煤矿完成永春县国土、环保、林业、住建、农业等部门协查审核手续,并由县人民政府同意上报采矿权延续变更,获得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颁发采矿证,有效期年限为2018年9月26日至2028年9月26日。
停工后荒废的长汀煤矿
2019年6月20日,长汀煤矿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整合改造工程,总投资2.46亿元,通过专家验收后,长汀煤矿向永春县原煤管局上报了《关于长汀煤矿资源整合工程项目联合试运转的申请报告》,但无论是永春县煤炭工业公司、还是永春县煤管局都没有牵头组织项目验收,也没有给长汀煤矿予以批复。为此,长汀煤矿分别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处及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备案。2019年永春县决定全县民营煤矿整体退出,长汀煤矿虽刚完成改造且证照有效,却因年产量低于30万吨被列为“引导主动退出”对象,从此陷入停工停产的困境。
复工复产申请屡遭拒绝
刚改造好就遭遇停工,长汀煤矿负责人多次向省、市、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保留长汀煤矿及批准该矿试运转。
对此,2021年2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回复:煤矿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申请组织复核验收,并报县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长汀煤矿又向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永春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递交《关于永春县长汀煤炭保留产能、复工复产、就矿找矿、增储上产、增列矿种的请求》,2025年12月收到两部门回复: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2026年3月2日,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又发函明确指出该矿“不符合矿区内生产勘探条件”。

2025年6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6条具体措施,加强对长期停工停产地采矿山的安全监管及风险防控,确保长期停工停产地采矿山恢复生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2025年7月1日新矿法实施,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和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同时写入立法目的。新矿法第八条规定,加大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支持力度,第九条鼓励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并建立了两权两证、采矿权不被侵犯等新制度。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全面摸排关闭、停产矿山情况,分类施策推动就矿找矿、复工复产,力争“盘活一批,出让一批”,增储上产,提升国内资源保障能力。
停工后荒废的长汀煤矿矿区
新政策的出台让黄再兴看到了长汀煤矿复工的希望,他介绍,目前长汀煤矿发现有煤矿、铅锌银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硅石矿等,且共生有钨、金等有色金属矿。煤炭为矿山原有的资源,截至2014年12月,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无烟煤总资源储量785.4万吨。铅锌银矿和水泥用石灰岩矿则是2019年生产勘探和煤矿改扩建时在红旗桥矿段新发现的矿产资源,因为突如其来的停工要求未形成备案的储量报告。
长汀煤矿潜在的矿藏也引起了“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课题组负责人曹旭升的关注。“本来长汀煤矿是一个重大找矿突破,符合自然资源部复工复产的规定,一旦增列矿种就成为大矿,可能让永春县的税收增加5%以上,但永春县就是不让复工复产,明显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实施条例》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要求。”曹旭升指出。为此,曹旭升多次向相关部门建议让长汀煤矿复工复产。

2026年5月21日,曹旭升收到了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下发的《告知书》,其中指出:长汀煤矿属于引导有序退出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该矿存在安全隐患,该矿有关人员曾涉嫌火工品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曾发生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案件;三是根据县委、县政府2019年的决策,该矿属于地方私营煤矿,已被确定为有序关闭退出对象。
专家质疑:关闭煤矿是强推无煤县的“一刀切”行为
对于《告知书》的内容,曹旭升提出质询:“长汀煤矿曾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审批同意整合资源项目并依法依规刚刚取得采矿许可证,反手就要求关闭退出?要求关闭退出,有向业主提供过合理的补偿方案吗?2019年永春县委县政府部署煤矿关闭退出决策时,并未进行充分的专家论证调研,甚至不与民营矿企沟通,仅以‘主官意志’强推实现无煤县。这是一刀切式的工作方法,是逃避安全生产责任的不担当行为。”
6月11日,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工作人员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电话采访时表示,之所以认定长汀煤矿“不符合生产勘探条件”,核心在于安全。“生产勘探是他(长汀煤矿)本来的权利,我们没有禁止过。现在是因为矿洞已经停工很久了,要先满足安全条件才能去生产勘探,矿区安全勘测需要煤炭技术服务中心那边核验。”
停工后荒废的长汀煤矿矿区
该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永春县内除长汀煤矿外,其他煤矿(含国营)已全部关停退出。对于长汀煤矿是否真的具备铅锌银等资源,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是企业在说,我们还没有进一步地去勘探。”当记者问及监管部门最近一次下矿勘查的时间时,对方坦言:“应该是很多年前了。”
对于长汀煤矿提出的“就矿找矿”政策适用性问题,该工作人员认为长汀煤矿属于在册矿山,不存在“就矿找矿”的情形,因为“本来就可以生产勘探”,前提是必须通过安全验收。
针对长汀煤矿停工问题,海报新闻记者拨打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电话,其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需询问永春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永春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则告知记者询问相关宣传部门。
目前,曹旭升领衔的课题组已向福建省政府提出三个方案:许可复工复产、增列矿种,引进央国企绿色勘查开采;许可绿色勘查后列为国家战略储备;合理补偿后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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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文露漪 福建永春报道)
责任编辑:蔡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