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已建成县级养老服务中心6处、镇街区域性养老中心46处、老年助餐机构218处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12 09:07:33原创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6月11日上午,枣庄市“优化服务暖民心 精准帮扶惠民生”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枣庄市共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6处,镇(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6处、覆盖率71%,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82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218处。

枣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王洪燕,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德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洪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洪燕介绍说,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锚定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发展”和“服务企业年”安排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养老服务、救助保障、儿童和残疾人关爱等方面,提质效、优服务,用实干诠释初心,以服务温暖民心。
提高为老服务效能。有序开展老龄工作。制定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规范,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强化信息共享比对,今年为12万余名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2259万元。持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为6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全探访关爱服务制度,打造“暖心到家”品牌,动员社会力量累计服务10万余人次。深化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新入选创建名单5个,累计创评9个。打造沉浸式适老化场景体验馆3处,为老年人提供直观便捷的适老产品体验渠道,激发老年用品市场活力。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培育扶持力度,新增基层老年协会402个,引导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出台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引,加快构建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县级养老服务中心6处,镇(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6处、覆盖率71%,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82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218处。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养老机构优化布局提升质效年行动,建立“一院一策”管理台账,按照“整改提升、合并重组、关停退出、转型发展”等方式,分类处置、优化布局。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模式,扶持培育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企业25家,提升居家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累计发放消费券4.09万张,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7100余人次,补贴资金2344万余元。
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实施救助。推动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到位率”纳入对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累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3.12亿元。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工作机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方式,摸排核实预警数据2.98万条。夯实村(居)主动发现责任,畅通“信、访、网、电”等多种渠道,新认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5002人次,动态调整退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3537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多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物质+服务”救助,建成启用市级服务类救助监管平台,在扎实做好传统物质救助基础上,为614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住所清洁、健康监测等服务类救助8.67万小时。市民政局落实“提级复审”“一事一议”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工作人员会商解决急难问题204例。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强化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特困情况重点核查力度,目前全市纳入低保、特困单独登记备案管理220户405人。压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责任,规范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厘清照料服务清单,完善评估验收方案,在1.3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全部张贴照料服务卡,市民政局强化定期巡访与日常关爱,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实地抽查基层救助工作,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更新“枣救助”小程序,对11个部门34项救助帮扶政策进行集中宣传,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24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2万份,接受业务咨询2630人次,救助政策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强化兜底保障。完善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4445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816.80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护佑健康帮扶行动”等项目,为129名孤儿进行健康体检和康复救治,为108名孤儿和18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助学资助,为4368名孤困儿童购买大病保险。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65名、儿童主任2445名,定期开展困境儿童走访探视服务,累计走访儿童1.3万人次,新增保障儿童302名,完成3640名3-18周岁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识别。推动照护责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协议和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深化多元帮扶。建立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任务责任台账、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事清单,会同23个部门共同做好65项重点任务和20项重点实事。实施临时救助,累计救助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儿童145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30万元。推动救助关口前移,研发“枣助团圆”随手拍小程序,链接福彩资源打造140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点,救助流浪或临时遇困未成年人16名。丰富关爱形式。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开展社会融合、特色主题教学等活动37场,服务儿童670人次,推动服务从“机构内”向“机构+社区+家庭”延伸。落地实施“护童成长”“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2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和“榴香沁心 护佑成长”省级慈善项目,惠及儿童8500余人次。做优用好“枣慈留香·孤困和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基金”,支出基金374万元,实施“榴乡未来·心理关爱”等帮扶项目16个,累计服务儿童1800余人次。
强化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建立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定期开展残疾等级、低保对象、户籍地址、监狱服刑、死亡火化等数据动态复核,结合入户走访、实地摸排,核查疑点数据4762条,新增纳入保障2501人,目前保障残疾人78964名,累计发放补贴资金8093.49万元。推行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服务。坚持“政策找人”,实行政策主动告知,对新办理残疾证、续办残疾证人员发送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时限、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短信提醒。优化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便民举措。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全程网办申请162条,发送短信提醒1645条,主动服务率100%。深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委托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方式,布设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站点,累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日间照料等服务2489人次,帮助患者恢复基本的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随着老龄化趋势发展,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在逐渐增加,如果要开办养老机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陈德鸿:目前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在备案前,应当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向所在区(市)的行政审批部门申请企业登记,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应表述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完成法人登记以后,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市)民政部门备案。
养老机构备案程序分为三步:第一步,提交备案申请和材料。养老机构需向所在地区(市)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及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相关材料。第二步,受理、审核材料。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重点核查备案信息是否符合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材料不齐全的,民政部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后再申请备案。第三步,完成备案。民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如果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权属、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向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养老机构终止服务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书面报告备案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予以撤销备案。对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撤销备案。
记者: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的大学新生有哪些救助政策?对进入大学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哪些资助政策?
闵莹:为保障我市困难家庭学生顺利进入大学,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中的高等教育新生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市慈善总会开展“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给予慈善帮扶。同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保障已进入大学学习的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学业。
一是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该项救助工作是民政部门对我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实施的一次性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每年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需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
二是“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活动。本活动是枣庄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的,对具有枣庄市户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符合有关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大学新生给予救助的助学活动。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已享受其他助学救助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新生需2026年8月19日前向当地区(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1.对享受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救助。但对供养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低保大学本科新生家庭,每人再给予3000元入学救助金。
2.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入学救助金。
3.对因病、因灾、重度残疾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的本专科新生,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入学救助金。
三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两项工程是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资金支持的助学项目。受助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
2.未被收养;
3.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被收养的残疾孤儿或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也可纳入资助范围,最高可至硕士研究生毕业。符合资助条件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本人向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者,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
责任编辑:计晓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