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督罚字〔2026〕103号)显示,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提交不实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住建部作出警告处罚,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信息显示,住建部经调查查实,该企业在申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递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内容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申报资质的违规行为。住建部此前已向其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企业签收后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经复核研究,住建部对其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书同时明确,企业如对处罚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收到文书60日内向住建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处罚文件同步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据天眼查APP公开信息显示,山东一滕建设集团2002年注册成立,注册地位于泰安市肥城市,注册资本6.1亿元,经营范围覆盖各类工程建设、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