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开处方、直播间推销药品……网络购药安全防线需筑牢
人民日报 2026-06-12 10:18:48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不得诱导消费者购药,严格实行处方药实名制;严禁人工智能代替人工审方;第三方平台应严格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建立药品销售质量管理体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近日发布《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对处方药网络零售提出规范要求,有利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零售行为,全面筑牢网络购药安全防线。
近年来,我国药品网络销售行业发展迅速。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药品网上零售规模超700亿元,2025年超800亿元,明显呈快速增长的态势。药品网络销售快速发展的原因在于其有效弥补了线下药店的短板,满足了消费者方便快捷买药的需求。“点点手机,半小时送达”成为许多消费者的真切体验。
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繁荣的背后,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还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处方审核不到位、虚假宣传等问题,比如“AI开具处方”“AI代替人工审方”“先选购药品、再因药配方”“在网络直播间推销药品”等。这些违规行为给公众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药品安全无小事。药品尤其是处方药,遵医嘱服用可以治疗疾病,而滥用很可能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必须多措并举,进一步引导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加大对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数十起药品违法违规案例,其中近一半与网络销售有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药品网络销售的形态越来越多,如电商平台销售、微商、网络代购、直播带货等。相比实体药店,网上药店是虚拟的,经营行为点对点,隐匿性强,销售范围更广,购买者更多,监管难度也更大。因此,监管部门须突出重点,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药销售、药品推广方式、审方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全面加大对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网上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药监部门要加大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采取措施,并实行行业禁入、从业禁止,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例如,2025年,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剑指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多起违法违规案件。
压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第三方平台入驻的药品销售商家数量庞大,拥有海量用户,销售规模很大,有责任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购药安全。一方面,第三方平台要当好“审核员”,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对缺乏资质的商家一律拒绝入驻。另一方面,第三方平台要当好“监督员”,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对平台内处方药的信息展示和经营活动履行检查和管理责任,并完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监测、分析、研判、防范、预警、处置机制,对平台内的药品网络零售活动开展风险监控。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信通过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消除群众身边的药品安全隐患。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朱洪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