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上解纠纷,这个调解室“不一样”
大众新闻 姜斌 2026-06-12 15:48:05原创
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颜庄人民法庭,有一间“不一样”的调解室。里面没有泾渭分明的原被告席,只有一张温润的圆形木桌。

这里没有庭审的紧绷感,法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裁判者,而是耐心的倾听者、专业的引导者。当事人围坐在一起,放下戒备,敞开心扉谈问题、解心结。
不久前,一起僵持数月的保险合同纠纷在这张圆桌边画上了句号。调解员细致梳理案情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既向保险公司阐明保障投保人知情权的法定义务,又向投保人解析合同条款与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钢城某企业与河南某公司多年合作,2025年末,河南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38万余元货款,双方对簿公堂。法官研判后认为,原告意在回款、无意断交,被告也非恶意拖欠,遂改用圆桌调解。褪去庭审的紧绷,双方抛开对立举证,闲话经营难处、倾诉实际困难。最终,被告足额偿付货款及利息,原告主动放宽还款时限,双方保住了继续合作的可能。

圆桌调解只是钢城区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合同纠纷等常见民生案件,法院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建立起“法官主导、调解员参与、多方联动”的矛盾化解模式,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据统计,今年以来,钢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撤诉率在70%左右。这张圆桌,打破了司法程序的冰冷感,让矛盾悄然化解在基层,成为社会治理的温暖阵地。
(大众新闻记者 姜斌 通讯员 黄昕硕)
责任编辑:刘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