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2 16:42:1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获悉,6月10日,该栏公示了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6号,所涉企业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下称“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分公司”)。

内容显示,监督检查发现,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分公司在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6月1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分公司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处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负责人钱兵。其母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427845.2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袁敏,由中国中铁(601390.SH/00390.HK)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