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阳春“枫” 诉服相伴——淄博市淄川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
地方法治 | 2026-06-13 19:55:03
王均生来源:山东法制报
近日,淄博市淄川区法院联合区残疾人联合会在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工作站全面对标全省涉残领域纠纷“总对总”多元化解工作要求,聚力夯实府院联动工作基础,依托法残联动协作模式,延伸司法便民触角,打通残疾人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一站式统筹司法便民、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各项工作,推动涉残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淄川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群体司法保障工作,每年妥善处置各类涉残疾人民事维权案件50余件。为破解残障群众诉讼不便、纠纷化解周期长等现实难题,立案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路径,从窗口诉服接待、诉前多元调解、智慧线上立案三大方面精准发力,为残疾当事人提供全程协助与司法保障。
工作站聚焦残障群众诉讼特殊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助残诉讼绿色通道,配备专职立案人员驻岗值守,同步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提供法律咨询、立案引导、司法救助、材料代收、疑难问题现场答疑等便民服务。针对不同残疾类型配套语音视频引导、盲文诉讼指南等服务,对重度残疾、行动完全不便的当事人的还可以预约上门立案、线上远程办理等,切实破除残疾人参与诉讼的身体障碍。
同时,淄川区法院加强与残联调解组织、综治中心、乡镇司法所、劳动保障等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细化涉残案件委托调解的操作流程,对适宜调解的涉残民事纠纷,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优先委托残联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限定办理时限,压实跟进责任;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精准做好司法确认引导工作,从制度层面缩短维权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推动涉残矛盾实质性办结。此外,通过“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及时立案,并在办案办公平台中予以标注,充分运用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相对灵活的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为残疾当事人提供协助与支持。
下一步,淄川区法院将以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站为实体阵地,健全完善法院与残联的常态化会商、诉调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护残惠民的生动实践,以点滴司法微光汇聚成守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力量,持续推进淄川区法院般阳春“枫”诉讼服务工作品牌建设。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闻至燏)
责任编辑:王均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