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出“规范监测、绿色发展”行业倡议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陈亚梅   2026-06-12 22:06:14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秩序,近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圆桌会议在崂山区召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维铭、崂山区政府副区长王建勋参加会议。会议以政策宣讲、案例剖析、座谈建言、承诺践诺的形式,凝聚行业发展共识,规范监测服务行为,聚力以精准监测护航青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16家本地监测机构代表现场参会,同时在11个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设置线上分会场,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广泛参与。

新规落地,监测行业有了硬准则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是科学治污、精准管控的核心支撑。此次实施的《条例》,是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为全国监测行业发展划定法治标尺、厘清责任边界、健全制度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新技术广泛普及,社会化第三方监测运维服务市场持续壮大。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测数据失真、检测操作不规范、个别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偶有发生,不仅损害监测数据公信力,也制约生态环境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原有零散的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已难以适配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条例》的落地实施,精准破解了行业监管痛点难点,为整治行业乱象、规范监测行为、筑牢法治防线提供了权威法律依据。

“以往行业规范分散在各类管理办法、技术标准中,缺乏统一、系统的法律指引。《条例》的出台,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为所有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服务搭建起标准化法治框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案例警示,直击行业乱象

会议现场公开通报两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两起案例均为第三方监测机构采样人员操作不规范,通过复用旧滤膜、未及时更换滤膜等方式,顶替检测样品、出具失真检测报告,严重违反监测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依据《条例》相关规定,涉事两家企业各被处以10万元罚款,相关主管及直接责任人被处以1万元罚款,且5年内禁止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此次案例通报为全市监测行业敲响警钟。会议明确,合规经营是监测机构生存发展的底线,数据质量是行业的立身之本。各监测机构必须严守质量红线,建立覆盖样品接收、流转、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报告审核、档案管理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严谨、专业、规范的操作,守住监测数据“真、准、全”的核心生命线。

监管提质,携手护航发展

座谈交流环节,参会的16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代表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围绕条例落地落实、行业规范发展、技术能力提升、市场环境优化等话题踊跃发言,分享合规经营举措、技术升级路径,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提出务实中肯的意见建议,充分展现了本土监测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专业担当。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局长宋其鲁发出“规范监测、绿色发展”行业倡议,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坚守法治底线、恪守诚信理念、提升专业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体参会企业代表现场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监测服务,坚决杜绝数据造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全力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王建勋表示,崂山区将以精准监测赋能精细治理,以思想共识凝聚行动合力,以责任担当破解治理难题,以营商环境释放创新活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绿色发展。

《条例》的实施,不仅压实了监测机构的主体责任,也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赋权明责,推动监管模式实现全方位升级。会议提出,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将延伸至监测活动全链条、各环节,构建“精准监管、科技赋能、分级分类、服务并行”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严守数据质量红线,精进专业服务能力,主动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以规范化监测服务助力青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通讯员 赵雁华 张建峰 彭海滨)

责任编辑: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