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为躲前车驶入对向车道,被罚冤不冤?

大众新闻 金芮宏   2026-06-15 08:34:54原创

近日,网友李先生通过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驾车行至一处右转路口时,因避让前方车辆,临时驶入对向车道,随后被电子监控抓拍并判定为交通违法。对此,李先生满心疑惑,“我是为防止事故发生才紧急变道,这种情况难道不属于紧急避险吗?”

紧急避险的认定需结合现场情况综合判定

认定紧急避险必须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危险现实存在且正在发生、目的正当、手段不得已、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赵平表示,李先生的行为是否能被认定为紧急避险,需结合现场情况综合判定。

赵平结合不同场景举例解读,不同情形下认定结果存在差异。

如果前车为避让突然闯入的行人、非机动车,而采取了紧急制动等行为,后车不得已驶入对向车道,可认定为紧急避险;若前车行驶过程中发现路面存在坑洼等隐患,进行临时变道,后方车辆为规避事故,借道对向车道,同样属于紧急避险范畴,此类情形将不予交通违法处罚。

但需要明确的是,交通法规明确禁止车辆在右转过程中超车,前后车需保持安全车距、依次通行。若驾驶员因自身操作不当驶入对向车道,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避险即可免责”是常见误区

日常生活中,不少车主和李先生想法相似,认为只要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就可以免于担责。赵平解释,判定责任的核心,要看险情成因与避险操作是否合理。

险情是由违规变道、逆行等人为因素造成,若避险方处置得当、未超出合理限度,原则上由引发险情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倘若避险方存在超速、观察不细致等操作失误,需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次要责任,主要责任仍由险情引发方承担。

若险情源于落石等自然因素,避险行为人一般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相关损失可依照公平原则协商适当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险情因何而起,一旦避险方式失当或避险行为超出必要范围,造成额外损害,避险人需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例如,为避让小动物猛打方向撞上正常行驶车辆。

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相关责任时,会综合三方面考量:一是根据险情的紧迫性与避险的必要性,判断危险是否真实存在、当事人是否别无选择;二是进行利益权衡,确认被保全的合法权益是否大于造成的损害;三是梳理因果关系,明确事故后果、避险行为与险情源头之间的关联程度。

对认定结果存疑可依法维权

“驾驶员若对交通违法处罚存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核(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大法定途径维权。”赵平提示,维权的关键在于留存有效证据并把握办理时限。

行政复核(申诉)是首选维权方式。针对电子眼抓拍不清、紧急避让违章等情形,驾驶员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申诉,或携带证件、行车记录仪视频等材料,到处罚地交警窗口申请复核。建议车主收到交通违法通知后尽快办理。

若复核无果,驾驶员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在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未申请复议的,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处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可依规申请暂缓执行处罚。

能否申诉成功,完整有效的证据至关重要。首先,可提交带有准确时间水印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影像、警方记录等材料,证实险情真实且紧迫;其次,依靠车辆行驶轨迹、操作画面,在申诉材料中作出说明,佐证当时已无其他合理避让选择。若因救助他人紧急避险,还需提供时间对应的病历、救治单据、现场照片,以及拨打110、120 的通话记录,以此证明避险目的正当、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

(大众新闻记者 金芮宏)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如遇“急难愁盼”,可点击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留言。领导留言板已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双向对接,联动助力您反映的问题得以高效解决。  

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