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山东五子星矿用设备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5 10:53:4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6月11日,山东五子星矿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五子星矿用设备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济宁市应急管理局,数据来源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内容显示,山东五子星矿用设备的违法事实是: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宁)应急罚﹝2026﹞43号。

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4号第A档,对其罚款壹万元(¥10000)整。

据山东五子星矿用设备公司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矿山机电设计、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其前身是济宁市水泵厂,拥有铸造、机械加工、电机制造、检测、理化分析等各种设备260余台套。其产品包括“五星”牌BQS矿用隔爆型潜水排沙排污泵系列、FQW矿用风动涡轮潜水泵系列、防爆排污泵系列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山东五子星矿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坤。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