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程力专汽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5 11:29:3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广东·深圳)获悉,6月10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程力专汽”)因涉嫌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被随州市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程力专汽的违法事实显示,经查,当事人系其经营场所内三台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这三台起重机械详细信息分别是:

第一台使用证编号是起D0鄂S00391(18)、规格型号PCXL型7层、出厂编号:QXCK-B000044;第二台使用证编号是起D0鄂S00392(18)、规格型号PCXL型7层、出厂编号QXCK-B000045;第三台使用证编号是起D0鄂S00393(18)、规格型号PCXL型7层、出厂编号QXCK-B000046。

此三台起重机械上一检验周期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11月。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日向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提出检验申请,2025年12月4日,湖北特检院出具上述三台起重机械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至2025年12月31日处罚机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在上述设备未经复检合格的情况下,仍在继续使用。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检验合格的报告。检查当日,处罚机关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1月8日,当事人向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提出复检申请,2026年1月29日当事人取得上述三台设备的合格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设备已恢复正常使用。上述设备在经检验不合格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综上,当事人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处罚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4月21日,程力专汽还曾上榜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据军队采购网公示的《关于对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失信处理》,其因“其他、内部管理的严重失察,影响严重”的违规行为,被禁止参加全军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处理部门是武警部队采购管理部门,禁止处理生效类别为“全类别项目”。禁止处理开始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结束日期为2029年4月21日。违规处理编号:SX2026132113。失信处理状态:处理期限内。

据悉,禁止期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人员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相应范围(类别)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授权代表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相应范围(类别)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据程力专汽官方网站介绍,总部位于湖北随州,是一家专注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应急装备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的综合型企业。公司建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等现代化生产线及试验检测中心,综合年产能约50,000台制。产品覆盖12大类3,000+品种,涵盖环卫、垃圾转运、消防救援、应急救援、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并具备专用车、随车起重机、消防车、新能源汽车等稀缺生产资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程阿罗,大股东为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