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孩童被银行起诉还贷款?法院驳回!

一颖看法 |  2026-06-15 23:17:32 原创

刘一颖  李蕾来源:大众新闻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句老话,被不少人认为是不容置疑的“铁律”。

然而,当一位年仅两岁的幼童,在丧父之后还要面对银行的追债诉讼时,这句“铁律”是否还能站得住脚?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给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答案:遗产偿债,必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生活保障。

2023年4月,孩子的爷爷奶奶为生活周转,以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了50万元。不久后,孩子的爷爷和爸爸因意外同一天去世,银行将年幼的孩子、孩子的妈妈和奶奶告上法庭,要求孩子和他的母亲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院最终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这一案件,令人不禁发问:债权保护与生存权保障之间,究竟该如何权衡?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讲清楚一项制度——“必留份”制度。这是我国民法典为平衡‌遗嘱自由‌与‌弱者生存权‌而设立的特殊制度,指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案件中的承办法官依据民法典作出了判决:“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院的判决也给出了明确答案:“必留份”制度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这一判断的法律逻辑是什么?从权利性质看,抵押权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其优先受偿的效力来源于当事人的合意与法律的赋权。而“必留份”制度所保护的,是特定继承人最基本的生存权——这是一项宪法性权利,其位阶高于普通财产权利。

这不是否定债权人的合法权利,而是养老育幼、体恤弱势的中华传统美德在法律中的具体体现。正如法官所言,司法裁判始终应当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传递法治的温度。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无论是债务清偿还是遗产分割,法律始终为弱势群体保留着一道最后的屏障。

回到“父债子还”这个命题。在现代法治框架下,这一说法早已被修正:继承人仅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且这一清偿义务并非绝对——当遗产继承人中存在弱势群体时,法律会优先保障其生存权益。

这个两岁孩子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在那些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刻,法律是守护弱者的暖心港湾。

这就是法治最动人的地方,它不仅告诉你该怎么做,更在你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告诉你:你值得被保护。

(大众新闻记者 刘一颖 李蕾)

责任编辑:许光宇